| 藁城市商务局启动“家电下乡”备案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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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3-04 08:17 文章来源:藁城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根据商务部、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期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底止。在这段时间内,我市农民可以凭户口簿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,在承担“家电下乡”销售业务的网点购买彩电、冰箱(冰柜)、洗衣机、手机等规定数量的补贴类产品,均可享受每个产品销售价格13%的财政补贴。
为了落实家电下乡工作,我局本着“加快农村消费升级,提高农民生活质量,统筹城乡协调发展”的原则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大力宣传,周密部署,强力推进,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,日前正式启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。对前来联系“家电下乡”工作的销售企业,积极向其宣传政策,认真审查资料,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,并在“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”上审核通过,将相关备案资料存档,为家电下乡在我市的顺利实施提供前期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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