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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方法
2006-11-27 16:41 文章来源:
藁城新农村商网
文章类型:
转载
内容分类:
其它
根据现行政策规定,生产企业出口货物,实行三种退(免)税方法: 1.“免抵退”办法。凡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,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,实行免抵退税办法。
2.“先征后退”办法。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,实行"先征后退"的退税办法。
3.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,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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